肃北县人民政府2023年1月31日马鬃山经开区(镇)集镇西扩区域开发建设扶持政策第一条本政策适用于肃北县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在马鬃山集镇西扩规划以内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马鬃山集镇西扩土地利用规划的商业、物流、房地产开发、农牧产品加工以及矿产品精深加工的补链延链产业项目,第二条鼓励马鬃山经开区范围内新能源、仓储物流、工矿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马鬃山集镇西扩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建设生活基地、职工周转宿舍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条马鬃山集镇西扩规划范围内商业、房地产业和物流用地出让价格按国家发布的土地等级和马鬃山经济开发区核定的招拍挂出让地价执行,按缴纳土地出让金县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补,按缴纳土地出让金县级留成部分的30%给予奖补,按缴纳土地出让金县级留成部分的10%给予奖补,第四条马鬃山集镇西扩规划范围内投资强度达到200万元/亩以上的工业项目和500万元/亩以上的商业、房地产业和物流项目,以财政奖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固定资产投资(亿元)0.3-0.50.5-11-1.51.5-22以上参照土地出让金缴纳财政奖励(%)2030405060注:1.各标准含下限,第五条马鬃山集镇西扩规划范围内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产业孵化中心等工业地产项目,建设规模(万㎡)0.5-11-22-33以上参照土地出让金缴纳财政奖励(%)10203050第六条马鬃山集镇西扩规划范围内18个月投资建成运营三星级以上,每张床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第七条取得马鬃山集镇西扩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取得土地2年内不开工建设的企业(不可抗力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