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35号)精神,我市完成了小麦机耕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现就小麦机耕环节补助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合经科或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合经科电话:88775135,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88798285),特此公示,附件:小麦社会化服务机耕环节补助清单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30日附件小麦社会化服务机耕环节补助清单序号机耕服务主体名称补助金额(元)1邛崃市金可立农机专业合作社46260.002邛崃市俊伟农机专业合作社56625.753邛崃市俊涵农机专业合作社42353.704邛崃市吉鼎农机专业合作社29719.205邛崃市金丰农机专业合作社20340.006邛崃幸福农机专业合作社46630.387邛崃市孙营农机专业合作社66804.00合计3087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