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汕尾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审评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药监办人〔2022〕32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发〔2022〕130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初职称评审和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认定对象我市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可在我市申报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中、初级职称评审或认定,二、申报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一)申报时间:我市受理申报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材料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3月13日(工作日),(二)专业技术人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三、评委会设置汕尾市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意:2021年度开始汕尾市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承担陆河县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相关申报材料请联系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继续教育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首次申报职称评审或认定的,(四)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陆河县专业技术人才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请直接联系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每人45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每人280元,(三)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附件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doc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发〔2019〕31号).pdf附件3: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docx附件4: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要求.doc附件5:材料审核及报送须知.doc附件6:2022年度全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登记花名册.xls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