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生态环境部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和原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要求》(甘环科发〔2011〕66号)等有关规定,经视频查验,瓜州县鑫港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均按审核评估批复要求实施了清洁生产方案,并取得了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现将瓜州县鑫港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13日—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电话(传真):0937-2669464邮箱:jqssthjjdqk@163.com通讯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和水环境科(735000)附件:1、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方案实施基本情况表2、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已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