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19〕778号)和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报请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同意,从历年的生猪奖励资金中切块1057.5万元用于生猪产业发展,一、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模块基地和规模养殖场,共25个,需奖补资金620万元,二、其它奖补资金437.5万元,现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电话为:0738-3568431(新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附件:生猪产业发展资金奖补名单新化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