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科技成果登记的要求,现对2023年度第一批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威海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凡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匿名提出异议的,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联系电话:5809338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