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通知》(内人社发〔2022〕39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从5月开始对2021年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现对8家符合稳岗补贴发放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477-4705375),附件:准格尔旗2022年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表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月12日序号附件名称文件大小1准格尔旗2022年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表.xls22.0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