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杭州市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员参照杭州市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可享受的就业创业政策补贴情况如下:(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2022年1-12月全市已为4.15万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可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申领就业见习生活补贴,2022年1-12月全市已为3人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市就业专项资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30%的标准,全市共发放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5.92万人次,对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全市共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为5.93万次,对本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除外)招用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在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除外)招用非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员,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800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全市共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自主创业社保补贴123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