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市区一体化开发建设中完善配套学校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泉州市人民政府 | 2023-01-12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合理规划配套学校(一)市资源规划部门应根据中心市区功能定位和人口变化,片区开发建设实施业主先行投资、建设配套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属地政府、片区开发建设实施业主对配套学校的建设规模、建设形式提出意见,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配套学校建设、装修标准(具体装修方案应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一致)和商品房预售时配套学校须达到的建设进度、建成后移交办学的时限、开发建设实施业主造成配套学校无法按时建成和移交的违约责任等,由相关区政府、片区开发建设实施业主负责纳入周边拟配套学校的用地统筹建设,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教育局)三、严格项目建设与验收(八)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参与配套学校设计、建设、验收等全过程,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九)捆绑建设配套学校的居住区建设项目,配合单位:市住建局、教育局)(十)分期开发的居住区建设项目应将配套学校安排在首期建设,住建部门办理应配套学校建设项目的商品住宅预售许可手续,配合单位:市教育局、资源规划局)五、加强配套学校使用管理(十二)配套学校建成后,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六、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十五)各级监察部门应将配套学校规划、建设、移交工作纳入监督检查,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资源规划部门负责综合评估各片区的教育资源配套情况,对建设责任单位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配套学校建设的进行督办、整改,市住建部门负责对建设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将捆绑配套学校与首期住宅项目同步开工建设的进行督办、整改,属地政府、片区开发建设实施业主负责落实配套学校建设计划。

更多精选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2023-01-12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