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县的批复》(浙财农〔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申报、审核以及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现将同山烧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第五批)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五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7113456,市农业农村局87108403,附件: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地点计划总投资(万元)1同山烧智慧化加工集成创新示范项目(二期)浙江原锅酒业有限公司同山镇唐仁村13632同山烧非遗传承酿酒技艺示范基地项目诸暨市同山高粱酒厂同山镇唐仁村4183同山烧源头水保护与产村融合项目同山镇人民政府同山镇边村、西源村352诸暨市财政局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