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根据《惠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惠市科字〔2022〕42号)要求,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和延期、逾期项目要报告说明,三、填报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hz/login/hz),通过查看待办事项或者点击“过程管理—执行报告—填写执行报告”进入填报界面,要求重点突出,内容准确,数据真实,四、填报及审核时间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7:00五、有关要求1.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是实行项目跟踪和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填写,2.如有参与单位的,认真组织各参与单位填写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高新科:2808179,2.技术咨询QQ:80009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