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甬文广旅发〔2022〕83号)和《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指南》(甬文广旅发〔2022〕81号),经区(县、市)文化旅游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通过台账审核、集中评审和现场验收等形式对各示范区申报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象山县茅洋乡、奉化区大堰镇和余姚市梁弄镇3家单位达到创建验收标准要求(800分-900分),拟认定为宁波市首批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联系人:纪庆磊电话:0574-89181326传真:0574-89385112邮箱:zykfc12345@163.com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84室邮编:315040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