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职发〔2016〕55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按照根据《关于做好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财社[2020]28号)精神,进行审核的2022年1月培训机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69693212),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做好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附件:崇明区2022年2月农民工培训机构补贴明细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