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奉农〔2022〕1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符合补助要求的562个低收入农户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补助,共计发放补助资金297797元,本次资金从《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甬财农〔2021〕1342号)支出38806元,奉化区2022年年初预算低收入农户扶持项目中支出258991元(列报项目详见附件),请各有关镇(街道)收到款项后,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序号镇(街道)项目数(个)补助金额(元)备注1锦屏街道77600126191元列报“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科目2莼湖街道23177503尚田街道789504萧王庙街道10102965江口街道15270806溪口镇149545157大堰镇351171606其中132800元列报“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科目,38806元列报“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合计56229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