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依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和《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酒环发〔2017〕441号)等相关要求,共确定可行性清洁生产方案14项,其中12项无/低费方案(已实施完成12项),2项中/高费方案(已实施完成2项),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取得了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三、报告补充、修改、完善内容1.完善企业概况及环境现状调查情况内容(以2022年生产及污染物排放数据核实主要原辅材料、水和能源的总耗和单耗、企业委托监测数据及其达标排效分析),2.核实物料平衡,完善E一P图分析,针对企业现存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潜力分析,完善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内容,3.完善无/低费、中/高费实施方案的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计分析(包括中高费方案内容、投资),完善相关佐证资料及附图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