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文化和旅游、文物主管部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老字号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老字号文物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加强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动,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工艺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承人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将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支持拥有丰富品牌历史和文物遗存的老字号企业兴办博物馆,二、促进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利用(一)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推动老字号企业利用当地文化馆、博物馆资源,鼓励老字号企业建设文化教育基地、特色旅游基地,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馆、博物馆打造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专区,将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纳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步行街改造提升等重点工作部署,形成促进品牌消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长效机制,各地商务、文化和旅游、文物主管部门要坚持企业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