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26号)》、《宁波市林业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林计〔2016〕8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甬自然资规发〔2022〕51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慈溪市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慈溪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订《慈溪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若干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本政策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2日,请于1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74-67001816联系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1777号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科邮编:315300特此公告,附件:慈溪市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若干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