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沙溪镇受理的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1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联系电话:87393235附件:拟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2023年1月4日附件拟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名单序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元)备注1阮晓燕4420001999*******0参照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2023年1月份)9755.62社保费用调整,补贴金额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