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称: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工作职责:负责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本区城乡劳动力就业管理工作,拟订本区就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促进城乡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区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充分就业地区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本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1:30,13: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10-89367046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