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予以印发,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为促进全市工业稳定增长,现提出如下措施: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且季度同比增速分别不低于30%、25%、20%、15%、10%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春节期间工业企业连续生产,交易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31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三、支持企业春节不停产对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现将《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予以印发,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为促进全市工业稳定增长,现提出如下措施: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且季度同比增速分别不低于30%、25%、20%、15%、10%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春节期间工业企业连续生产,交易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31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三、支持企业春节不停产对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