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县政府同意《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我县标准化战略的全面实施,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金乡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主导、主持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及取得其他标准化成果的一次性无偿资助,第五条资助奖励单位范围:(一)主导、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济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第六条县级资金奖励标准:(一)主导、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按照不高于主持同类标准制定资助奖励标准的50%执行,按照不高于主持同类标准制定资助奖励标准的50%执行,第八条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第九条申请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资助奖励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金乡县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申请表,第十条申请其他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第十四条资助奖励的认定依据:(一)主导、主持、参与标准制定、修订的认定依据是标准化国际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有关行业、地方标准管理机构等发布的正式标准文本,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第十八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获得资助奖励的单位应当在奖励资金拨付后次年12月31日前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报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价报告,金政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金政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doc《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http://www.jinxiang.gov.cn/dczj/dczj/idea/topic_97.html关于《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对《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稿的解读金乡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核信息主要负责人解读|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智慧解读关于印发《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专家解读|关于印发《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图文解读|关于印发《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音频解读|关于印发《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