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1158671/2022-39123分类:其他发布机构:枣阳政府网公开日期:2022-12-30标题:枣阳市2022年第四季度40%救济对象公示文号:无主题词:生效时间:2022-12-29终止时间:来源:枣阳市民政局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函〔2016〕152号)的精神,现将我市第四季度保障对象(十月101人、十一月97人、十二月96人)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10-6163733、0710-6327903,电子邮箱:zyshjzj@163.com,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40%救济对象花名册枣阳市社会救助中心2022年12月29日附件下载:1、枣阳市2022年第四季度40%救济对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