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30日珠海市香洲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稳定外贸发展基本盘,每个企业最高获得资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每年该项费用资助金额最高5万元,给予每美元不超过0.02元人民币的资助,每年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对企业参加区商务局组织的境内展览活动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的展位费支持最高不超过4万元,支持金额不超过2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给予5万元奖励,对支持时间内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分档支持,给予30万元奖励,园区服务外包企业在支持时间内承接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在岸+离岸)累计达到500万美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给予每个园区50万元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