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控实施方案(2022—2026年)》(鄂农发〔2022〕22号)和《湖北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鄂农发〔2022〕25号)要求,经审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估报告和有关结论,同意当阳市、夷陵区、远安县、枝江市、兴山县、长阳县、五峰县、宜都市、秭归县9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区,有效期为3年,请上述净化区进一步落实疫病监测、检疫监管、生物安全管理等综合措施,持续巩固净化效果,健全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实施路径和体系,湖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