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体育部门,局机关各处,各所属事业单位、市足协: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涉及新冠疫情防控各类文件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予以废止一批文件,1.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全市户外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指导意见(成体发〔2020〕2号)2.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体发〔2020〕3号)3.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聚集性体育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4.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2021〕—16号)5.成都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体育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21〕—121号)6.成都市体育局关于暂停全市室内游泳场所的紧急通知(〔2022〕—63号)7.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成体发〔2022〕20号)8.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成体办〔2022〕12号)9.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体育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成体发〔2022〕21号)10.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成体办〔2022〕13号)11.成都市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全市体育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91号)12.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告知单13.体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单成都市体育局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