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2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2)9号文件精神,现对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审批我区相关8家省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没有拨付完毕的,现需进行拨付并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为反映人保密,通信地址:沿河大道226号邮编:441300联系人:陈仙仙电话:0722-3220319附: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2022年12月30日附件.doc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