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2-3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第三条(积分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第五条(材料受理)受理机构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六条(材料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3.核实持证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含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技能等级证书(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4.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以及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的一致性,第八条(积分查询)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第十条(积分有效期)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更多精选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2022-12-3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