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连城县2022年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函(连农函〔2022〕35号)文件,经过企业申报、现场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对相关企业下拨补助资金,具体补助资金见附件,请相关受到补助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0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民宗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22〕15号)的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管理,附件:连城县2022年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资金补助表连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7日附件连城县2022年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资金补助表序号企业名称补助金额(万元)1福建景兴食品有限公司18.862福建健尔聪食品有限公司38.663连城县福农食品有限公司504福建金永润食品有限公司36.445连城县欣达养殖有限公司18.106福建省创亿元农牧有限公司33.25合计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