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认真落实《宁乡市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宁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按照《宁乡市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开展的2021年度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品牌创建项目已按程序通过审定并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经研究决定予以下达宁乡市2021年度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品牌创建项目奖补资金(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单位将财政拨款收款收据(见附件2)于12月30日前送宁乡市知识产权局五楼508室,联系人:成军,电话15874057666,特此通知,附件:1、宁乡市2021年度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品牌创建项目奖补单位名单2、财政拨款收款收据宁乡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