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株洲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根据《株洲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株财发〔2017〕5号)文件规定,我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2022年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将支持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评审结果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邮政编码:412000联系电话:0731-28686008附件:2022年株洲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绿建专项资金通过项目汇总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