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桂林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我局制定了《桂林市落实〈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桂林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将有关意见于2023年1月5日前反馈至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科邮箱:wglysk@guilin.gov.cn,联系人:邓力洪,联系电话:0773—2200722,特此通告,附件:1.《桂林市落实〈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桂林市落实《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2.《桂林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桂林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12.27).doc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