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办理一、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二、政策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字〔2019〕1号)文件,三、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四、补贴标准1000元/人,五、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申请材料报所在院校初审,由所在院校报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六、提供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明材料:本人或家人残疾人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单据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特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具体提交情况遵照院校安排);3.个人银行账户,七、办理地点毕业生所在院校,联系电话:0795-7362810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