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强化企业要素保障、开展暖心留员工活动等方面提出16项举措,二、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甬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市企业,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对自行到我市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助,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留甬过年的市外员工,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由企业向留甬员工发放防疫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