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乡(镇)卫生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如对公示人员信息等情况有异议,由举报人向乡(镇)卫生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和证明材料,将批准申请人领取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请于2023年1月1日前举报(县卫健局基妇股电话:0598-2356737),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上报本乡(镇)卫生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期限:2022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附:将乐县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2023年新增拟发放人员名单将乐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12月23日根据将政办〔2019〕61号和将卫〔2019〕52号文件精神要求,如对公示人员信息等情况有异议,由举报人向乡(镇)卫生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和证明材料,将批准申请人领取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请于2023年1月1日前举报(县卫健局基妇股电话:0598-2356737),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上报本乡(镇)卫生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期限:2022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附:将乐县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2023年新增拟发放人员名单将乐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