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经)信厅(委、局)、民政厅(局)、交通厅(委、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对口协作办)、疾控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定于2023年一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二、活动时间2023年1月—3月三、服务对象(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滞留就业地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努力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落地见效,推介一批本地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外出务工和技能培训机会,支持实现高质量就业,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推动成功创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组织人社专员入企服务,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用工需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启动线下招聘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乡村、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以及转岗待岗职工集中的厂区,设立招聘服务站点,组织招聘推介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总结“暖心活动”有效做法,开展残疾人、脱贫家庭、农民工留守子女关爱帮扶活动,做好城镇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实施临时救助,2023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各地要提高站位、加强部署,把活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送温暖送关怀的重要举措,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活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活动,更好利用市场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2年12月28日前报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活动总结,于2023年4月6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