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2〕37号)文件精神,福建南安高顺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安市利合群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安市业业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南安瑞灿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南安市董山尾种植专业合作社、南安市梧埔山种植专业合作社、南安市美林金祝农业机耕服务部、南安市联兴家庭农场、南安市东田山河农机专业合作社等9家于2022下半年开展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我局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抽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入户和电话抽查核实,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7天(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电话:0595-86388101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电话:0595-86382858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邮编:362300E-mail:nanjgz@163.com附件:1、2022下半年南安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2、2022下半年南安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户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3、2022下半年南安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户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9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2〕37号)文件精神,福建南安高顺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安市利合群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安市业业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南安瑞灿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南安市董山尾种植专业合作社、南安市梧埔山种植专业合作社、南安市美林金祝农业机耕服务部、南安市联兴家庭农场、南安市东田山河农机专业合作社等9家于2022下半年开展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我局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抽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入户和电话抽查核实,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7天(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电话:0595-86388101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电话:0595-86382858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邮编:362300E-mail:nanjgz@163.com附件:1、2022下半年南安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2、2022下半年南安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户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3、2022下半年南安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户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