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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验收结果公示

泉港区农村农业和水利局 | 2022-12-19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1〕88号)要求,现将福建中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在涂岭镇溪西村新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三验收结果121.57亩,拟补贴金额36.471万元(省补0.5万元/亩,计36.471万元)及相关验收材料进行公示7天(2022年12月19日-12月25日,地址: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四楼农业农村股,附:福建省(中田)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验收报告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2年12月19日附:福建省(中田)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验收报告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于2021年11月7日-8日组织单位相关人员共5人组成验收组,对福建中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涂岭镇溪西村新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三进行验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项目概况:福建中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申报2022年度在泉港区涂岭镇溪西村(坐标经度118.816291度,验收结果:实建面积121.57亩(详见附表:福建省中田公司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验收表),验收组认为该大棚基本符合温室大棚三补贴标准,拟补贴金额36.471万元(省补0.5万元/亩,三、附件清单:1.福建省中田公司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验收表(2022年),附件1福建省中田公司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验收表(2022)实施主体福建中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泉港区涂岭镇溪西村温室大棚类型温室大棚三申请面积122.175亩建设内容顶高(m)≥2.5柱距(m)≤1.2拱管(mm)25×1.2顶纵拉杆(mm)25×1.2斜拉撑(mm)25×1.2主要配套设施配备节水灌溉设施(有、无√)实测面积(亩)121.57补贴标准(万元/亩)0.3补贴资金(万元)36.471验收组意见:验收组认为该大棚材料规格质量与建设标准基本符合温室大棚三建设标准,建议以温室大棚三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局领导签字、单位盖章)2022年月日验收组及其他参加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字庄延平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陈煌杰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农村股负责人郑伟明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农村股干部郑志钦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农村股干部朱瑞国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农村股干部肖平耀涂岭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农办主任张庆东福建中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备注:此表规格大棚分布在:01#-254#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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