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财政局、工信局:根据福建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22〕156号)、《关于公布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22〕511号)、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技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2〕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2〕2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5家企业获评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第二批),现将2022年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2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款列“2159904技术改造支出”预算科目,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附件:2022年福建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安排表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2年福建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安排表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奖励资金备注合计5家250一涵江区3家1501莆田聚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闽财企指〔2022〕4号2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50闽财企指〔2022〕4号3福建长城华兴玻璃有限公司50闽财企指〔2022〕4号二秀屿区2家1004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50闽财企指〔2022〕4号5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41闽财企指〔2022〕4号9闽财企指〔202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