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宁夏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8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永宁县第三、四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节假日顺延)监督电话:0951—8019677,8011461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邮寄地址: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永宁县宁丰北街和永康路交叉路口处)邮政编码:750100附件:永宁县2021年第三、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公示名单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