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扬中市经济发展局紧跟联席办工作部署脚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1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6〕44号),制定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2022年以来,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的0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有0件,3.加强培训宣传,并安排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学习培训,结合暖企大走访等活动,不断扩大制度知晓覆盖面,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