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建设精华灌区粮油基地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5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给予3000元/亩一次性补助,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00元/亩一次性补助,并给予农户3000元/亩一次性补助,按5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按每年200元/亩给予补助,给予400元/亩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发展粮食规模经营3000亩以上或蔬菜规模经营500亩以上,给予联合体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按200元/亩给予补助,并从第二年开始连续三年给予100元/亩/年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