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办〔2022〕18号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桂政发〔2020〕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直接融资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桂金监资〔2021〕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直接融资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事项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二、申报时间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三、申报方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直接融资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桂金监资〔2021〕5号,详见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呈册),复印件须加盖项目申请单位公章,涉及外文材料的同时提供翻译件,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资本市场科(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12楼1208室),四、可申请奖补事项新增证券期货分公司奖励、新设股权投资机构奖励、上市挂牌奖补、股权债券工具应用奖补、中介机构服务奖补等(详见桂金监资〔2021〕5号)五、其他事项根据桂金监资〔2021〕5号文件申请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及资产证券化产品补助的,还需提供企业发债中介费用的支付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支付凭证和发票(一式三份),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直接融资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桂金监资〔2021〕5号).pdf2022年2月17日(联系人:全菊园/张世元0771-5582536)【内容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