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市继续推进渔船渔船更新改造工程,鉴于渔民通过自筹、银行货款等途径筹措资金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现我市对“十三五”期间,原省局关于渔船更新改造文件尚未出台建造的钢质海洋捕捞渔船,参照《关于做好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苏海管函〔2017〕27号)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钢质渔船分档补助金额无制冷有制冷24米≤公约船长<30米2530米≤公约船长<36米364136米≤公约船长<40米505540米≤公约船长060本批次有4艘钢质渔船,作为公示对象在启东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渔业服务组织进行资金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或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联系,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补助资金,否则将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缴被侵占的补助资金,联系电话:83212863(启东市农业农村局)83438190(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附:2022年启东市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公示表启东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18日2022年启东市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