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商务科技局: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的通知》(莆财教〔2022〕3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3万元,款列“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请严格按照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请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