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就创联发〔2018〕1号)、《2021年度湖州市级人才工作站考核组织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市人社局就业处、专技处、市人才中心、市就业中心已完成2021年度34家市级人才工作站考核,现将拨付考核奖励经费情况公示如下:1.考核优秀为6家: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大学、云南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商洛学院,(每家给予奖励经费5万元)2.考核良好为6家:浙江工商大学、兰州工业学院、长春工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吉林大学、武汉方阵人力资源市场有限公司,(每家给予奖励经费4万元)3.考核合格为22家:武汉大学、西安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工程大学、贵州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宁夏理工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温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江苏迈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黑龙江工商学院)、浙江北斗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每家给予奖励经费3万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向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反映对于公示内容的意见建议,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联系电话:0572-2052169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中心2022年12月9日3418217-23949-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