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成旅产办发〔2022〕3号)要求,2022年全市择优评选20家以上“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领军企业”,4.文化主导类企业以文博艺术、影视动漫、文娱潮玩、音乐演艺等文旅消费新业态为主营业务,(二)文化主导类企业其他条件(申报企业应至少符合其中3个条件)1.注册资本,演出、艺术、文博、广告等文化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1000万元(含)以上,或属于“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成都市总部平台类企业”“成都文创企业百强企业”“成都数字文创30强企业”等,(三)旅游主导类企业其他条件(申报企业应至少符合其中3个条件)1.注册资本,旅游游览(娱乐)企业和旅游住宿(餐饮)企业、旅游综合服务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景区综合收入)分别为:3000万元(含)、1000万元(含)以上,三、评选程序文旅消费新业态领军企业按文化主导类、旅游主导类企业分类进行评选,根据文化主导类、旅游主导类领军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领军企业申报表》,正式认定为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领军企业,申报主体还需提供纳税、征信、违法记录相关材料,不与上述材料装订在一起(近三年内无纳税违法情况证明材料可至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税务部门开具,附件:附件1成都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相关表格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22年12月8日附件下载>>相关链接>>【打印本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