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门镇人民政府:根据《平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平农〔2019〕63号)、《平阳县扶贫异地搬迁项目实施办法》(平政发〔2020〕140号)及《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整村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平农〔2022〕231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整村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175.326万元用款指标划转给你镇(详见附件),其中85.326万元在年初预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列支(指标id:93792),资金来源为《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2号),90万元在《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1号)列支,以上资金支出列当年省补助“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指标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请你镇按照《平阳县扶贫异地搬迁项目实施办法》(平政发〔2020〕140号)要求,附件:2021年度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补助资金表平阳县财政局平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6日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12月6日印发附件2021年度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补助资金表单位:万元乡镇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实施内容计划投资情况拟补助金额已补助金额本次补助金额山门镇平阳县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整村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平阳县山门镇石牛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高低压配电工程,投入资金417.3412万元,包括800KVA变压器4台,电缆附件等安装工程,2.小区道路工程,道路长865米,包括路基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