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旅产办发〔2022〕4号)要求,2022年全市择优评选3家“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10家“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项目”,在已投入运营(或按投资额超过三分之二投入运营)的文旅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主题乐园、文旅街区、文旅体商综合体或重大项目中推荐申报1个以内市级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推荐申报1-2个市级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项目(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可增加申报1个示范项目,四、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的示范区、示范项目须符合我市文旅消费新业态重点发展方向,申报区域内已投入运营的所有文旅新业态项目、经营的产品(商品)实际投入资金(含研发、规划建设、创作孵化、运营管理等),(二)示范项目1.项目已投入运营的文旅新业态部分(产品)实际投入资金(含研发、规划建设、创作孵化、运营管理等),4.按照《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评价指标(试行)》,需提交如下材料:1.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申报表,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区域的文旅消费新业态发展特色及优势的材料,需提交如下材料:1.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项目申报表,其他能够证明申报项目的文旅消费新业态发展特色及优势的材料,(三)申报主体还需提供纳税、征信、违法记录相关材料,正式认定为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附件:附件1成都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文旅消费新业态示范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相关表格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22年12月8日附件下载>>相关链接>>【打印本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