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40号)文件精神,确定了宁化县卓越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6家主体为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对宁化县卓越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6家主体上报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材料》进行检查、审核,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现对审核结果情况(如附表)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2日,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监督电话: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6830971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附件: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审核结果情况表宁化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