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示范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验收工作,《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二)省级相关工作文件,主要包括《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21〕1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和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湘商建〔2021〕3号),(三)各示范县实施方案、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示范县与承办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等,四、验收主要内容主要对项目组织和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完成和运营情况、项目实施成效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五、项目验收组织(一)组织项目全面验收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第三方(不得选取承办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企业或团队)进行项目验收,不具备条件的由示范县单独委托第三方或联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整体验收报告请于省级验收复核前以示范县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省商务厅备案,(二)省级组织验收复核省商务厅将于2022年12月底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示范县验收情况进行复核,对复核中还存在闲置资金的示范县,四、有关工作要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对示范县验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附件:1.示范县验收报告参考提纲2.项目整体验收复核工作评分表湖南省商务厅2022年10月31日附件.doc。